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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 2023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一般项目的通知

来源: 发布人: 更新时间:2023-03-29 浏览

关于组织申报 2023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般项目的通知

各学部、校机关各部门、各直属单位:

2023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(申报通 知见附件) ,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切实按照项目申报要求进行申报,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2023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。教育部 社科司主页 (http://www.moe.gov.cn/s78/A13/)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管理平台申报系统 (以下简称申报系统) 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,网 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。

二、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:

(1) 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;  (2) 所主持的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,五年内因各种原 因被撤销者;  (3) 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各类项目负责,以上项目若近期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;  (4) 2023 年度国 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;  (5) 连续两年 (指 2021、2022 年度) 申请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,暂停 2023 年度申报 格。

2023 年 3 月 24 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。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 《申请评审书》,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《申请评审书》的填表要求填写, 过申报系统上传《申请评审书》电子文档,我校教师申报截至时间为 2023 4 20 ,请勿逾期。

系人:马燃

联系电话:8758266113476070985

附件:教育部社科司关于 2023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报工作的通知

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23 年 3 月 29 日



育部社科司关于 2023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报工作的通知

教社科司函〔2023〕16 号

各省、 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 (教委) 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,有关部门 (单位) 育司 (局) ,部属各高等学校、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:

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、关 于哲学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,贯彻落实《面向 2035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 动计》《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》,根据 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  (教社科〔2006〕2 号) ,现将 2023 年度教 育部人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(以下简称项目) 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申报内容

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 (专项任务项目除外) , 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 学术长,坚持正确政治方向、价值取向、研究导向,认真凝练、 自行拟定研究课题。 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、准确、简洁。

1.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

项目研究期限为 3 年,具体类别分为:  (1) 规划基金项目,资助经费不超过 10 万 元;  (2) 青年基金项目,资助经费不超过 8 万元;  (3) 自筹经费项目,经费由申请人 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, 自筹经费不低于 8 万元;  (4) 专项任务项目,包括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、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,具体申报通知将另行发布

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,本次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 项目、新疆项目、西藏项目

2.项目申报学科范

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9 年公布的《学科分类与代码》和高校的实际情况, 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:  (1) 马克思主义/思想政治教育;  (2) 哲学;  (3) 逻 辑学;  (4) 宗教学;  (5) 语言学;  (6) 中国文学;  (7) 外国文学;  (8) 艺术学;  (9) 历史学;  (10) 考古学;  (11) 经济学;  (12) 管理学;  (13) 政治学;  (14) 学;   (15) 社会学;  (16) 民族学与文化学;  (17) 新闻学与传播学;  (18) 图书馆、情报 与文献学;  (19) 育学;  (20) 心理学;  (21) 体育学;  (22) 统计学;  (23) 港澳 台问题研究;  (24) 国际问题研究;  (25) 交叉学科/综合研究。



申报条件

1.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。

2. 申请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,能够实际承担、组织研究工作;每个申请人限报 1 项, 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,否则视为违规申报

3. 申请人除符合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外,还必须 合下列条件:

(1) 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 (含副高)

(2) 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 (含中级) 职称,年龄不超 40 (198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) ;

(3) 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,须在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》 (以下简称《申请评审书》)  “其他来源经费”栏填写经费,并上传学校财务处提供 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。

4.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:

(1) 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;

(2) 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,五年内因 各种原因被撤销者;

(3) 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、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;

(4) 2023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;

(5) 连续两年 (指 2021、2022 年度) 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 助的申请人。

申报办法

1.教育部属高校、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,地方高校以省、 自治区、直辖市 育厅 (教委) 为单位,其他有关部门 (单位) 所属高校以教育司 (局) 为单位 (以下 称申报单位) 集中申报,不受理个人申报。

2.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。教育部社科司主页

(http://www.moe.gov.cn/s78/A13/)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 (以 下简称申报) 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, 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。

3. 自 2023 年 3 月 24 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。 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《 评审》,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,无需报送纸质申



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, 已立项项目需提交 1 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、责任单位盖章 的纸质版申材料, 由申报单位统一寄送至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。

4.项目经费按照《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教〔2021〕 285 ) 使用和管理,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,科学合理、实事求是地按年 编制项目预算。

5. 已开通管理平台账号的申报单位,请登录申报系统核对更新单位信息,重点核实 本单位财务拨款账户信息等;未开通账号的申报单位,请登录申报系统,登记单位信息 设定登录密码,打印“开通账号申请表”并加盖单位公章,传真至 010-58803011。待 过后,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。

6.本次项目网络申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, 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 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。

其他要求

1. 申请人应认真阅研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及以往立项情况, 提高申报质量,避免重复申报。

2.本次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。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,《申请评审书》B 表中不得 现申请人姓名、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,否则按作废处理。

3. 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,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。凡存在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等行 为的,一经发现查实,取消三年申报资格,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

4.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,并确 保填信息准确、真实,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。

申报统联系方式:010-62510667、15313766307、15313766308;信箱: xmsb@sinoss.net

管理咨询服务中心联系方式:010-58805145;传真:010-58803011; 电子信箱: moesk@bnu.edu.cn;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 19 号北京师范大学科技楼 C 1001 室,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,邮编:100875。

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23 年 3 月 21 日

网站接:http://www.moe.gov.cn/s78/A13/tongzhi/202303/t20230323_1052337.html